两部门联合发布两类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

  

  据国家发改委微信公众号消息,21日,为提高相关产品能源利用效率,《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原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35号令)显示,近日,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发布0755 -

  《关于印发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和电风扇两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的通知》主要分为部分,一是多空调(热泵)机组和电风扇两种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的总体情况,包括产品实施规则的适用范围、依据的能效标准、实施时间等内容是两种产品能效标识的实施规则,主要包括实施范围、标识样式和规格、能效检测、标识信息确定、标识印刷实施与展示、标识备案及公告等具体内容。 《通知》明确了规则从202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 2022年11月1日前出厂或进口的产品,可延期至2024年11月1日前按照修订的实施规则进行能效标识。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部门和单位做好能效标识的组织实施和监管等工作,充分发挥能效标识制度在提高产品能效、促进绿色消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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