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会:鼓励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率先在单位内兴办托幼机构

  

  据中国网报道,8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的有关情况举行了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洪莎表示,近年来,各级工会将继续探索落实积极支持生育措施的方式载体,聚焦青年工人结婚、子女放学无人监护难题,为职工提供“聚良缘”婚姻交流、工会爱心托管等服务特别是去年以来,全国总工会开展了用人单位保育服务,是新时期工会组织帮助解决职工保育问题的具体措施。

  另一方面,全国总工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通知,启动了全国爱心保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工作,推动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保育服务。 在培训模式上,鼓励用人单位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让社会力量参与培训机构的建设和运行,鼓励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在单位内部兴办培训机构。 对利用自有场地提供免费或低资费支持的用人单位,可以优先推荐申报。 在支持保障方面,对推荐申报成功的用人单位和相关工会组织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在服务指导方面,将联合成立全国关爱教育工作专家组,为各地提供公益讲座、辅导培训等。

  另一方面,联合举办用人单位提供托幼服务的事业推进会,总结交流事业经验,部署推荐申报事业。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参与普氏教育服务专项活动、全国婴幼儿关怀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等。

  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研究,适用于用人单位托幼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针对用人单位性质、规模等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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