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全国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称,自开展自建营业用房“百日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共检查自建营业用房726万套,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26.1万套,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使用条件的房屋3.1万余套采取了管控措施。
6月7日,住建部等部门要求各地集中开展商品自建房“百日行动”,特别是重点排查三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的商品自建房,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月8日,全国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场会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慎之又慎、锲而不舍,打好攻坚战,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厌战、懈怠心态,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以“时时担心”的责任感抓好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会议要求,要加快排查进度,认真分析评估“百日行动”完成进度,对标表《工作方案》,倒排工期,使用挂图,立即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排查工作如期完成。调查结果要准确,统筹调配专业力量,准确开展调查,加强调查数据的检查复核,全面收集数据信息,逐一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调查结果真实。控制措施应该严格。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排查未发现具备运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分类整治要扎实,加快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分类采取处置措施,积极探索自建房化解危机的经验和做法,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必要救助,确保社会稳定。
会议强调,要加快规章制度建设,抓好房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构建房屋安全监管体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闭环管理机制,落实审批部门在土地使用、规划、建设、使用、运营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注重将好的做法提升为管理制度,推动地方立法,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快建立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