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江西法院共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50件518人

记者4日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以来,江西法院共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50件518人,审结135件480人。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居国屏介绍,2019年以来,江西法院共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150件518人,审结135件480人,涉案金额达84.71亿元,造成损失47.71亿元,集资参与人数229978人,挽回损失3.69亿元。其中,自今年4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江西法院共审理43件188人,审结20件98人,移送执行标的额7.94亿元,已执行到位6667万余元。

“近年来,各类新型违法犯罪不断出现,特别是以老年人为侵害对象的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所增多,且‘套路’手法不断翻新,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钱’‘救命钱’。”居国屏表示,虽然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不大,但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据了解,江西法院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以及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11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部分案件主犯在逃),重刑率为11.22%。同时,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切实通过从重判处财产刑,最大限度剥夺被告人的再犯能力,绝不让坑老害老的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任何便宜。

在追赃挽损方面,江西法院坚持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充分借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的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涉案财物处置和追赃挽损工作。

居国屏称,江西法院加强审执衔接配合,刑事部门准确甄别、审查、认定涉案财产,听取执行部门对涉案财产判项的意见,确保判项有可执行性。执行部门靠前发力,提前掌握涉案财物追缴情况,建立“一案一专班”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提前介入、预先评估、实物清退、国企接管、集中攻坚”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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