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汇算清缴接近尾声,6月30日截止。如果没有退税或者补税,就要密切关注。
6月30日前完成税务结算。
2021年度汇算清缴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所谓年度汇算清缴,就是“合并年收入,按年计税”,然后多退少补。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缴纳个税。
从3月份开始,退税就上了微博热搜,但也有很多不着急的人选择等到6月份再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多地税务机关也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提醒纳税人尽快完成纳税清算,避免错过退税红利或涉税风险。
“亲爱的纳税人,你好!根据系统的计算,你可能有2021年综合所得税的最终退税。请及时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最终申报。”一位网友收到提醒短信后,成功退款500多元。
一定要及时交税不然后果很严重。
有退税的,也有需要交税的,而等到最后几天才办理税务结算的,往往是需要交税的。
曾经在某大互联网公司工作的小西(化名)告诉中新财经,今年需要缴纳十几个万元的税,准备6月29日办理。最近税务部门发了很多短信,还特意打电话提醒他别忘了缴税。同时他讲了很多逾期的严重后果。
纳税人纳税年度综合所得超过12万元,应补缴金额超过400元的,需要补缴税款。如果最终汇算清缴后没有足额缴税,你将面临被补缴税款、加滞纳金和罚款的后果。
最近,一些人受到了惩罚。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兰某某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经查,兰某某未依法汇算清缴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少缴个人所得税2.44万元。税务部门立案稽查后,兰主动申报缴纳了部分税款。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向兰缴纳罚款4.67万元,用于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杭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需要纳税的纳税人应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申报纳税。对未依法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的,除依法追缴税款、罚款外,还将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上标注,并列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以加强对其未来3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审核。不要相信“退税提示”,不要虚假申报。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一定要诚实办理,不要虚假申报退税或少缴税款,尤其不要轻信网上的“退税秘笈”。对于这种虚假申报,眼尖的税务机关很容易发现。
最近有人因为虚假申报被调查。
据辽宁省沈阳市税务局通报,24岁的许听信网上所谓的“退税秘闻”,将2011年出生的一名亲属子女作为亲生子女,虚报冒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经税务机关提醒,徐按规定更正申报,缴纳税款。
厦门市税务部门发现,纳税人刘某在仅取得单位内部培训证书,不符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的情况下,虚报每年36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父母健在但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的,仍将祖父母作为赡养老人补充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经税务机关提醒,刘承认错误,并按规定更正申报。
你交税了吗?退税还是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