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7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58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马兆军介绍,该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助企纾困、稳定就业,积极研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确保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落地,实现“应缓尽缓早缓”
进一步扩大实施缓缴政策行业范围,在对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基础上扩大到汽车制造、通用设备制造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含大型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三项社会保险费的缓缴期限均延长至今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加强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多措并举稳住就业基本盘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加强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岗位开发。今明两年北京市国有企业招收本市大专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一定比例的增长,稳定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并适当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倾斜。开发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检察院法院司法辅助和行政复议辅助等就业岗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社区工作者、生态涵养区乡村振兴协理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技岗位。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年底。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保障。年内完成新增5万名就业农村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保险。深化跨区对接和配套服务保障,进一步挖掘城市岗位资源,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强化农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