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布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其中提到,支持各类制造业企业发展。支持“高成长”企业,对年工业总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领军型”企业,对年工业总产值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年工业总产值超100亿元后,在现有基础上,每首次上一个100亿元台阶,给予5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300万元。支持“500强”企业,对首次评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采取就高原则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