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迎新变局,多地已先行优化

继今年2月全国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房地产的表述中又提出“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内人士认为,全国性新政出台后地方执行效果不明显,需要继续完善,建议合理允许部分高信用房企以银行保函解冻部分监管资金,适当降低预售资金留存比例,优化预售资金支取节点等。近期惠州、徐州、梅州、连云港、岳阳、长春等多地密集出台的稳地产政策中,在预售资金监管方面都提出了优化措施。(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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