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消息,《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依照权责利相匹配和公平有序原则,明确被处置机构应穷尽手段自救纾困,股东依法吸收损失。充分调动市场化资金,发挥存款保险基金、行业保障基金职能。地方政府依法动用地方公共资源。重大金融风险危及金融稳定的,按规定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